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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节“李鬼”傍名酒 擦亮眼睛防假冒
作者:钟伟
  本报讯 元旦、春节临近,高档名酒迎来了销售旺季。然而,市场上的一些“李鬼”瞅准“商机”销售假冒、仿冒高档名酒,扰乱了市场秩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市有关部门12月15日发布白酒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识别假冒名酒。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组织执法力量对中高档白酒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并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截至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300多人次,检查超市、摊点7500多户次,共查处了假冒白酒1000多箱。
  市消费者协会对市场高档名酒开展了连续5年的真伪调查活动,发现市场上李鬼 “傍名牌”现象手法表现各异,归纳起来主要有:一是将著名商标注册为企业商号。企业或者经销商在销售产品时,往往会以“某名牌特约经销商”的身份出现,消费者很难鉴别其真实身份。二是在商品的注册商标或品牌名称中加入著名品牌的字样,造成与真品的混淆。三是误导消费者。以 “内部特供” “××(国家机关)专供”等名义,或以 “十五年” “三十年” “五十年”等珍藏或年份酒的形式,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有关年份白酒的相关标准。
  根据市消费者协会开展的高档名酒真伪调查结果,市大型商场、超市没有发现假冒高档名酒销售,但个别小饭店、路边小型烟酒专营店问题有此类问题出现,市工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购买酒类产品时注意以下几点:尽量到大商场、大超市选购,选择可靠的供货商;购买时应先看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并要求经营者出具与其营业执照相符的正式发票,并在发票上记录下所购酒类的批号或编号,以便日后维权;发现销售假冒或仿冒白酒的情况,应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记者 钟伟 通讯员 贾通洲 侯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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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版:民生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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