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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法院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创建多元解纷新路径,多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靠上调解 纠纷止于诉前

在法官主持调解下,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


  一组数据令人振奋。
  今年前4个月,德城区法院诉前成功调解且不进入诉讼程序的矛盾纠纷770件,占民商事收案数的33.5%。其中,4月份诉前调解案件占比达45%、诉前调解案件成功率72.68%、在线办理调解案件占比79.04%,各项数据位居全省前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题推介德城区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并在全省推广。
  德城区常住人口45.5万人,辖区内民事纠纷面广量大。立案登记制推行后,法院收案数不断增加。工作中,德城区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加大诉前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科学流转,专业团队化解纠纷
  5月6日,黄河涯镇李某强来到德城区法院,称被老板欠薪1万元,向德城区法院申请立案。
  经立案庭审核,认为此案事实清楚,具备调解条件,在征得李某强同意后,将案件流转至“人民法院分调裁平台”,由指导法官将该案件推送给具备相关专业技能的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
  经过调解员介入,第二天下午,李某强就顺利领到了欠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由公证处公证确认。不用开庭,仅用一天,一起民事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为提升调解质效,德城区法院与德城区妇联、德城区总工会等部门积极对接,实现行业调解与诉讼调解有机结合。根据调解员职业性质及擅长领域,对调解平台上的案件划分类别,分别推送给具有相应业务特长的调解员,让“专业人调专业案”。例如,家事纠纷一般推送给家事委员会成员,借贷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物业合同纠纷等案件分别推送给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调解员进行调解,提高精准度。
  成立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60名调解员轮流入驻法院,第一时间了解案件详情,开展调解工作。设立公证参与司法辅助窗口,对诉前调解成功不能立即履行的案件,公证人员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出具相应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如对方未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远程视频调解,减少当事人奔波苦
  近日,德城区法院法官孙丹丹会同调解员牛玉红,通过视频连线方式远程调解一起物业纠纷,为身处外地的几名业主解除了后顾之忧。
  该案中,某小区物业与部分业主发生矛盾,业主拒绝支付物业费。收到案件后,考虑到被告人数较多,法官随即将案件合并处理,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指派调解员牛玉红配合处理。当了解到几名业主身处外地,牛玉红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召集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又通过电子签章方式进行了司法确认,获得双方当事人认可。
  借助信息化建设,德城区法院大力推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当事人只需打开手机,即可远程申请案件调解,减少当事人舟车劳顿。
  “平台可以有效满足群众多元化纠纷解决需求,为不在本地或虽在本地但不便到法院的当事人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当事人双方在调解员主持下通过视频在线调解,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诉前。如需出具法律文书,法院可以及时出具民事调解书、司法确认书等,当事人打开手机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并可随时打印。”德城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闫伟介绍说。
  为充分发挥分调裁平台和人民调解平台作用,转入人民调解平台中的案件,法官同时在分调裁系统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并进行质证,增加当事双方对调解员工作的信任和重视。如调解不成,诉前调解阶段的送达、质证效力可推至诉中阶段。
  对于物业、劳务合同等类案、串案,如果诉前化解成功,则息诉;若不成功,则做好解释工作,将案件合并为一个案件转入速裁程序快速审结,节约时间成本。
规范考核,将诉前调解纳入评估
  5月6日,德城区法院公布全院4月份诉前调解成绩单,对排名靠前的法官和调解员进行通报表扬。
  德城区法院充分运用考核“指挥棒”作用,把诉前实质化解数量、诉讼案件收案数量作为核心指标,制定《诉前调解成功案件识别标准及操作流程》,明确息诉案件由当事人上传撤诉申请书到调解平台,保证案件调解成功的真实性。对诉前化解成功的案件,经过专项评估和考核后,纳入法官(法官助理)和调解员的总体绩效,并作为评定先进及发放补贴的依据。
  发挥法官对调解员业务指导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印发常用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手册,确保调解员知法懂法,从而使当事人敞开心扉,放下芥蒂。
  “通过加强引导,优化流程,现在很多当事人会主动选择诉前调解方式处理纠纷。”德城区法院院长韩秀海说,“我们将继续探索,不断加大与专业调解组织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提高调解员自身业务能力,扩大职业范围及覆盖面,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需求,促进多元解纷。”
□本报记者董建新本报通讯员马静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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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6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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