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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宁津县顺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擅自进行违法建设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宁津县顺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擅自进行违法建设一案
  二、听证会时间:2021年1月5日10时
  三、听证会地点:宁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永生;联系电话:0534-5537625
  五、注意事项:(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1年1月5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21年1月5日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宁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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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6 版: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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