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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降了,“高价业主”该索赔吗?

  近段时间以来,深圳非中心区房价持续下跌,有的楼盘降价幅度高达三四成。不少业主看到自己尚未入住的房子大幅缩水,痛心不已,纷纷要求开发商补偿差价或干脆 “退房”。
  开发商会补偿这些 “高价业主”吗?新房缩水的损失究竟该由谁来承担?记者走访了深圳几个降幅较大的楼盘,试图从中寻找答案.

开发商:房子涨价了没有人分钱给我

  目前大多开发商都直接回绝了业主的要求。泰华阳光海的开发商——泰华地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副总说,买房是一种市场行为,没有只赚不赔的道理。以前他们公司开发了一个叫君逸世家的楼盘,开盘价每平方米为8000元,去年涨到了1.8万元,也没有哪个业主把房子升值赚的钱分一点给开发商。现在房子价格暂时下降,要求开发商承担损失,是说不通的。
  法律专家指出,对于高价购房者提出的 “退差价”或 “退房”的说法,从法律上判断难以成立。如果开发商在履行合同上没有问题,很难要求退房或退差价。
  对于这种说法,众多要求索赔的业主却不认同。深圳市宝安区金地梅陇镇的业主张先生说,刻意强调 “楼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是有偏颇的。住房固然是商品,但也有社会属性,其价格坐上 “过山车”大起大落,会给社会造成伤害和冲击,给他们这样的购房者带来不公平,这是需要正视的。

“降价索赔”现象折射出社会各方缺失

  尽管业主向开发商索要赔偿是否合理的问题众说纷纭,但此次降价风潮引起了人们的反思。不少专家指出,“降价索赔”现象的出现,仿佛是一面镜子,折射出社会各方的缺失:“只涨不跌”是很多高位入市的业主们的信条,他们的非理性追涨行为不仅推高了房价,最终也给自己带来了烦恼;有些地方政府乐于经营城市,疏于调控楼市,致使房地产市场隐患丛生。
  开发商企业责任和社会良知的缺失更是应当反思的对象。中海半山溪谷的一位业主告诉记者,不少业主在向开发商索赔的同时,都对开发商在社区公共设施建设上的不足提出质疑。这位业主指出,高价应该享受高服务,但中海半山溪谷的开发商并没有在小区公共设施建设上下功夫,目前小区的商业设施、会所都没有,车位严重不足。
  一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国内的许多开发商眼中只有 “利润”两个字:拿地、造房、圈钱 “三部曲”一唱完,就抽身而去,只留下一个公共设施不配套、生活出行不方便的烂摊子,这样的开发商完全没有尽到社会责任。
  深圳市社科院城市营运中心主任高海燕建议,面对降价风潮和 “高价业主”的不满,开发商一味回避是不行的,应该以此为契机,主动完善公共设施建设,这样既能给业主心理安慰,又能树立负责任的企业形象,从长远来讲,也能为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有利于楼盘今后的增值和发展。
  □彭勇 吴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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