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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改革应包括“下调”选项
  近日,广东省批复同意了深圳销售电价调整方案,深圳商业用电价格下降0.083元,居民用电价格维持不变。
  电价改革,就是要逐步引入竞争机制实现市场化。说白了,电网企业的利润今后将会下降,更多体现出公益性垄断企业的特点,而电力将回归它的市场属性,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都有望在市场竞争中受益。所以,降价一直是公众期待的电价改革主旋律,深圳率先启动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事实上也正体现了这一点。
  可惜的是,居民电价仍未下调。居民用户不具备与发电企业市场议价的能力,只能实行政府定价。既然电价整体水平下降了,居民用户理当从中分到一杯羹。难道真像有的网友所说,居民电价只能涨不能降?
  居民电价下调如果被排除在电价改革的选项之外,不得不说,这样的电价改革很难说是真正的市场化,发电企业的竞争就会缺失一个重要推力,“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可能沦为半生不熟的夹生饭。
  □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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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版:街巷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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