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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与你同行
  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为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法律援助有哪些形式?法律咨询;刑事辩护或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项代理。
  法律援助的对象有哪些?
  一、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并且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下列人员,可申请法律援助: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下岗职工;军人军属;城乡低保户;农村 “五保户”;农民工;病灾户;农村优抚对象;其他符合援助条件的人员。
  二、盲、聋、哑、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可能被判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三、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四、经审查批准的法律援助申请人或符合条件、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被告人、嫌疑人为受援人。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 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 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 请求给予工伤待遇的;
  8、 请求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的;
  9、 主张因家庭暴力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地址:督府小区北门100米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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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民生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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