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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余只青蛙重归大自然
  □通讯员 肖帅报道
  本报讯4月26日,县森林公安局干警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陵城镇三里河村内有人正在猎捕和收购野生青蛙。正在执勤的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赵杰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干警,赶赴现场进行抓捕。当干警达到现场时,犯罪嫌疑人王某已骑摩托车逃跑,在此情况下,森林公安干警出动两辆警车,分别设卡,在小冯家路段将在逃的王某捕获。经审讯,王某系德城区桥口街人,此次共非法猎捕青蛙48.5公斤,共1100余只。
  县森林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条款规定,对王某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将收缴的1100余只青蛙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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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经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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