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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隔千里递证件 电话调解化纠纷
县法院创新司法工作机制得实效
作者:杨洪涛报道
  □通讯员 孙亚萍 陈成亮 记者 杨洪涛报道
  本报讯近日,县人民法院通过电话沟通方式对一起跨省离婚纠纷案件进行调解并成功办结,这是该院创新司法工作机制的又一成功模式。
  今年4月上旬,该院丁庄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系陵县人,被告系湖北人,原告、被告于2007年在外打工认识并于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常住陵县,2009年,夫妻双方生育一子。结婚以后,由于生活习惯、性格脾气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大吵大闹,甚至大打出手。被告曾于2010年10月向该院提起离婚诉讼,经调解,双方和好。此后,双方不能互谅互让,夫妻感情未能好转。 2011年7月,双方又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打闹,被告一气之下返回了湖北老家。事发之后,原告、被告双方多次电话沟通,但总是互相责骂,直至后来被告更换了号码,原告再也无法联系被告,随之到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立案后,该院承办法官认真研究案情,通过电话查号台,顺利地查到了被告父母的电话,通过几番电话联系,不厌其烦地向其说明利害关系,用真诚打动了被告的父母,最终他们告知了其女儿的联系方式。一开始,被告李某情绪激动,在电话中向法官诉说种种委屈,并以各种理由拒绝前来应诉,并称已决定离婚,但要折腾一下原告。为缩短案件周期,减少当事人诉累,在充分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承办法官决定采取电话调解的方式来处理本案。法官通过邮寄将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材料快递送达被告,并对相关条款、签收程序在电话里作了详细解释。被告签收诉讼文书后将答辩状及送达回证一并寄回。承办法官随即通知原告到法院进行调解,并当着原告的面给被告打电话,用免提方式让原告、被告双方心平气和的进行对话,最终原告与被告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在调解协议上签名,被告也将调解协议签字后寄回该院,对该院的电话调解方式,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案件最终得以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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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版:政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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