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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鸟人成了“笼中鸟”
  □通讯员 郭学民报道
  本报讯4月17日,丁庄乡村民刘某因捕捉和收购、贩卖麻雀、斑鸠,被我县森林公安捉获并依法刑事拘留。
  4月17日早上,我县森林公安稽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丁庄乡某村刘某捕捉并收购贩卖麻雀、斑鸠等国家保护动物。接到举报后,稽查大队林警立即出动赶往现场,当场将往外贩卖麻雀、斑鸠的刘某逮了个正着,现场查获作案车辆和麻雀120余只,斑鸠29只。经过办案林警的缜密侦查和对群众的大量走访得知,刘某于2006年开始自己拉网捕鸟并收购和贩卖野生鸟类,至今已捕捉和贩卖麻雀10100余只,斑鸠1020余只。
  麻雀和斑鸠是国家野生保护动物,私自捕捉、出售、食用属于违法行为,刘某的行为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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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经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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