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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公安出台烟花爆竹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最高奖励1万元
作者:马乐
  本报讯(记者 马乐 通讯员骆守明)12月15日,市公安局德城分局制定有奖举报办法,鼓励市民提供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的线索,举报人最高可获1万元奖励。
  举报办法规定,凡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产品进行举报的,经公安机关查实,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产品100箱 (以每箱35公斤为标准箱)以下的,奖励举报人500元至3000元;100箱以上(含100箱)的,奖励举报人5000元至1万元。凡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产品进行举报的,视情况奖励举报人1000元至1万元。凡对非法举办焰火晩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进行举报的,奖励举报人500元至1000元。凡对在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的,奖励举报人50元至100元。
  同一案件被不同举报人多次举报的,主要奖励对查破案件起主要作用人员。同等作用的,主要奖励第一举报人,顺序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时间先后为准。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德城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2622102转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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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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