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我市延长免征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
作者:尹晓燕
  本报讯(记者尹晓燕通讯员赵亮)7月1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减轻企业缴费负担,省人社厅、财政厅就延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印发通知。
  按照通知要求,我市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继续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按规定享受各项社保待遇。 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中小微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季、半年或年缴费。 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再续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我市延长免征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3 版:民生】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