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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阵地应成传播文明“高地”
  近日,我省召开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座谈会,提出把网络作为重要阵地,把网民作为重点对象,大力开展网络精神文明建设。网络精神文明是社会文明的重要内容,“我文明德州文明”主题实践活动不能忽视网络文明的建设,传播文明风尚也应重视网络阵地的作用。
  当前,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已经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深刻改变了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和人们的思维方式,特别是近年来,移动网络终端日益普及,不仅扩大了人们的社交范围,也让人人有了“发声权”。
  这种形势下,如果拥有“发声权”的人,不顾影响说脏话、乱发声,自说自话,把网络当作发泄个人情绪的平台,就势必会传播负能量,造成“坏事传千里”的结果。反之,如果网络上人人都能自律,把传播正能量记在心间,文明自会流淌在指尖,网络世界就少了灰霾笼罩,多了阳光明媚。
  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演讲中说,互联网是传播人类优秀文化、弘扬正能量的重要载体。我们要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用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滋养网络空间、修复网络生态。网络不是不受约束的“法外之地”,网络空间要成为传播文明正能量的载体,既需要政府部门善管会用、因势利导,也需要人人理性负责、从我做起。
  加强引导聚集网络正能量。相关部门一方面要通过积极立法、用法,引导广大网民在网络中理性、负责地表达观点,构建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推动绿色上网、文明上网。另一方面还要发挥好党员干部、公众人物、网络“大V”的示范引领作用,让他们带头参与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带头遵守网络道德,让更多的正能量战胜负能量,打造网络文明“高地”。
  人人都应从我做起,做网络文明传播使者。网络上可以吸引人点赞的,不仅有搞笑的段子、恶搞的视频,更有传播文明的一举一动、一点一滴。比如,在微博上转发一条积极乐观的文字,或许会给一个身处挫折的人带去激励,在微信上转发一条寻人的启事,或许就会给一个家庭带来团圆的希望。网络环境是现实社会的折射,也是社会环境的组成部分。只要每个人都把网络作为文明的传播载体,多一份责任担当、少一些不负责任,人人向上从善传递文明,网络环境必会步步清朗,社会环境也定渐渐清明。
□胥爱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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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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