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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新法
一批法律法规1月1日施行
  自2010年1月1日起,几部重要法律和一批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正式开始施行。
  这几部重要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同时,还将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一批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这些新实施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到如下一些引人瞩目的新“领域”,值得人们关注:严防官员统计“造假”;保障驻外外交人员权益;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电视剧插播广告不得超90秒,禁播性病广告;企业养老金平均上调10%,可跨省转移;救助基金垫付交通事故72小时内抢救费用;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歌曲需付费;保安不得搜查他人身体、扣押他人证件;县级公安机关可强制吸毒检测;高校学生宿舍禁用大功率电器;对涉枪涉爆犯罪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等等。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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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版:法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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