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当前位置:德周刊20161202期 >> 第07版:民生
72.7%受访者觉得“网红”代言的营销方式恐难持久
  “网红” (即网络红人)在粉丝中的号召力和影响力,正引起越来越多品牌的关注。一些商家纷纷开始请 “网红”代言,并给出高额代言费。日前,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2003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关于 “网红”,受访者最看重的特质是:有才艺 (61.1%)、正能量 (46.9%)、有个性 (42.0%)。 33.5%的受访者表示 “网红”代言的商品对自己更有吸引力, 35.8%的受访者则感觉不是。
  调查显示, 34.2%的受访者曾经因为喜欢某 “网红”而购买对方代言的商品。对于 “网红”做代言,19.6%的受访者持支持态度, 19.1%的受访者表示反感, 47.4%的受访者表示要看情况。 57.2%的受访者认为自己一般都能意识到 “网红”的一些行为是隐形营销。 72.7%的受访者觉得 “网红”代言的营销方式可能很难持久。 据《中国青年报》
更多>>  德周刊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72.7%受访者觉得“网红”代言的营销方式恐难持久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7 版:民生】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