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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各县市区不断建起的反家暴庇护场所,另一边却是成立两年却无一人入住的现状——
遭遇家暴,为何不愿进庇护所?
  9月14日,宁津县救助管理站内,反家暴庇护中心正式挂牌设立。就在几天前,临邑县也依托救助站设立了庇护场所。与各县市区不断建立庇护场所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前去寻求庇护的人却很少。记者从市救助管理站了解到,早在2014年就已设立了反家暴庇护中心,但至今无人前去寻求救助。
  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庇护场所如何为遭遇家暴者提供更有效的救助?
  超五成受访者称自己或身边的人曾遭遇家暴
  今年50岁的刘女士家住德城区,与丈夫结婚30多年了。两人白手起家,随着生意逐渐做大,丈夫的性情也起了变化,动不动对刘女士非打即骂,而且还有了婚外情。刘女士想离婚,不但遭到丈夫拒绝而且招来了更多殴打。最近一次刘女士被烫伤并住进了医院,无奈之下,她拨通了市妇联的求助电话。
  无独有偶。今年32岁的阎女士2009年与丈夫结婚,婚后她发现丈夫有不良嗜好,常常喝酒赌博。因此事两人常常争吵,吵到厉害时阎女士便会遭到丈夫的拳打脚踢。有一次,争执之下,丈夫拿水果刀将她捅伤,幸亏邻居及时发现,阎女士才捡回了一条命。
  家庭暴力案件屡见不鲜。市妇联接访妇女投诉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5年,我市家暴投诉占比连续三年超两成。同时,去年市妇联做过的一项调查显示,54%的受访者直言自己或身边的人遭受过家庭暴力,27.5%的受访者认为家暴是家务事,很多家庭都会发生。“继续在家居住无法保障人身安全,又无亲友投靠,就可以申请入住反家暴庇护中心。目前市救助站、临邑、宁津已经设立了反家暴庇护中心,预计年底将实现县市区全覆盖。 ”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国芮介绍,庇护救助成年受害人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报民政部门备案。
庇护所无人问津家丑不愿外扬是主因
  在宁津县救助管理站内,记者看到,有一间专门为家暴受害者准备的房间,大约30平方米,布置温馨,摆放着床、沙发、茶几等。据管理站工作人员介绍,因为反家暴庇护中心刚刚设立,很多人还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地方,另外基础设施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而在市救助管理站,庇护场所虽已成立了两年之久,却从未接待过家暴受害者。
  究其原因,最主要的还是中国传统“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所致。家住德城区的董女士表示,多数人都觉得遭遇家暴是件丢脸的事,一般不愿向外人倾诉,如果寻求帮助也会首选亲戚朋友。
  “进入庇护中心,需要申请、登记,这就等于把‘家丑’对外宣扬了出去,而且有一种与施暴者彻底对立的感觉。 ”董女士认为,有些妇女虽遭遇家暴,但顾忌到父母、孩子,还对丈夫抱有幻想,若进了庇护中心,部门介入,这就意味着与丈夫彻底决裂,担心如果处理不好,将来回到家,可能会遭到变本加厉的施暴。
  此外,还有市民认为,庇护中心的作用感觉更像一个可以提供免费食宿的“临时旅馆”,很多遭遇家暴者应该更需要心理、法律等更深层次的帮助。
  “庇护中心设立的初衷,也是为了给家暴受害者多提供一个救助渠道。因为担心长期闲置会造成资源浪费,所以全部依托救助站设立。 ”国芮告诉记者,目前一些县市区也在尝试提升庇护中心的综合服务能力。如宁津县新成立的反家暴庇护中心,就增加了心理疏导、法律咨询、诉讼指导等服务。
  部门联动让救助不仅停留于庇护
  “庇护不是目的,最重要的是将问题化解,并且减少、避免家暴的发生。 ”国芮说,家庭暴力由于涉及官司、财产分割、非婚生子女等多种因素,往往无法由一个具体职能部门解决。为此我市由12个部门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尤其是今年3月,反家暴法实施后,在各部门联合下,出台了系列措施,同时也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了更广泛的救助渠道。
  据了解,今年4月份,市综治办、市妇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六部门就联合制定了《德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遭遇家暴可以拨打110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对于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宜作出行政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 ”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姚芳介绍,这份告诫书可以成为法院审判家庭暴力案件的证据。同时,公安机关会将告诫书抄送给受害人,及其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便对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
  同时,若担心人身安全,家暴受害者还可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法院可采取措施,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亲属等。
  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赵晓明介绍,之前家暴受害者申请法律援助,都会有个审核门槛,免费救助只针对经济条件困难的人群。“今年开始,凡是遭遇家暴的受害者均可得到免费的法律援助。 ”
  此外,全市设立了妇女维权服务站3000多个,建立了市、县、乡、村妇联四级信访网络,县以上全部开通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
  “今年7月份我市还专门出台了《关于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工作的意见》,是全省唯一一个出台该意见的地级市。 ”国芮认为,除了部门联动,制定各种反家暴措施外。更重要的是要让家暴受害者改变观念,提升反家暴意识,让他们在遭遇家暴时不再选择沉默。
反家暴,看看国外怎么做
  德国:谁施暴谁扫地出门
  德国的反家暴法设立了一项重要原则:“谁施暴,谁离开”。警察如果认定存在家暴行为,会立即将施暴一方驱逐,同时没收其钥匙,禁止其再返回住所。拒不离开的会被警方拘留。
  英国:揭家暴干预施暴者
  在英国,个人可向警方询问他们的伴侣或家庭成员是否有暴力倾向的记录。如果警方发现被询问的对象存在家暴记录,会依法向询问人公开相关信息。此外,还对施暴者给予一对一的帮助教育,通过治疗手段对他们的暴力行为进行干预。
澳大利亚:拨专款加强儿童保护
  澳大利亚专门投入1亿澳元用于培训警察、社工和急救人员,在家暴多发地区设立配备法律援助和医疗服务的反家暴服务中心等。此外,法律还规定让儿童听到或目击家庭暴力行为,或将儿童置于各种暴力行为的影响之下也是一种家庭暴力,法律都明确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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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社会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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