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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德周刊20160318期 >> 第04版:政事
幼儿园办实验班不准另收费
  近日,网友“失去太多”通过德州新闻网“网络问政”平台向德城区教育局投诉:德城区某幼儿园,近期以开办实验班为名,要求家长为孩子选择进入实验班还是普通班,实验班每名幼儿每月多收取100元费用。请问幼儿园允许给孩子分实验班、普通班吗?以此为名收取费用是否合规?
  幼儿园乱收费的情形不仅发生在德城区,在各县也有此情况出现。武城网友“走过路过”向武城县教育局投诉,孩子在县城某幼儿园就读,学校向孩子收取每个月 40元的艺术课时费,希望有关部门针对收费问题给予合理解释。
  德城区教育局回复:根据《关于德州市幼儿园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幼儿园除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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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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