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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山东省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镇和标杆村认定名单公布
平原县1个乡镇、10个村上榜
作者:李阳
  本报讯(平原融媒记者 李阳)近日,山东省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首批山东省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镇和标杆村认定名单的通知》,其中平原县桃园街道办事处;平原县桃园街道办事处饮马店、魏东村、魏中村、魏北村、仇庄、周寨、桃园新村,恩城镇西赵,张华镇姚庄,王凤楼镇潘庄(北潘村)上榜。
  平原县高度重视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镇和标杆村创建工作,坚持全员参与,充分做好创建工作各要素保障。通过标杆创建,探索出绿色能源开发利用新路径、新模式,为加快乡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乡村振兴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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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平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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