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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为百户菜农追回120余万赔偿款
作者:振洁姜明
  本报讯 近日,县法院圆满执结了宫某、河北省刘某、辽宁省沈阳圣地亚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圣地)拖欠我县102户菜农120余万元假种子赔偿款一案。
  2010年8月,我县102户菜农从宫某处购买了“强生黄瓜砧木”,该“强生黄瓜砧木”是由河北省刘某从沈阳圣地购买出售给宫某的。然而,嫁接后的黄瓜苗根部枯萎、腐烂并逐步死亡。菜农认为是“强生黄瓜砧木”有质量问题造成了减产、绝产,多次与宫某、刘某和沈阳圣地交涉赔偿事宜无果后,于2011年5月将三方共同告上法庭。
  县法院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法官们三下河北、沈阳调查取证、查询帐户、冻结存款;为解决审理工作中的技术难题,由原告申请法院委托农业部测试中心和价格评估单位对损失造成的原因及数额进行了鉴定和评估,确定主要原因是由于砧木品种种子所致,造成各项损失费用共计1240390元。2011年7月11日,县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三被告赔偿原告102户菜农1282390元。
  被告刘某、沈阳圣地不服,上诉至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审理后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5月10日,省高院批复同意我县法院异地执行,县法院立即组织力量两赴河北、辽宁沈阳强制执行,仅用10余天就将120余万元赔偿款强制扣划到位。 (振洁 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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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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