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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建成98个消费维权服务站
作者:李照明
  □记者李照明通讯员王怀征报道
  本报讯“本来很棘手的问题,没想到在县消保委的帮助下,这么快就解决了,谢谢你们!”7月19日上午,某企业负责人将一面绣着“办事效率高,心系老百姓”的锦旗送到县工商局消保委,连声道谢。
  原来,三年前,该企业在县城某家电商场购进一批洗衣机作为促销奖品,开发区村民张某中奖获洗衣机一台。今年7月7日,洗衣机在使用过程中自燃,张某便找到企业,该企业消费投诉服务站在协调未果后找到县消保委,最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张某更换了一台新洗衣机。这是县消保委与企业消费投诉服务站相互联动,迅速处理消费纠纷的一个案例。
  为快速解决消费矛盾,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近年来,县消保委创新机制,推行消费维权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五进”活动,在符合条件的地方均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进一步扩大和健全了社会维权网络。截至目前,全县已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98个。
  据介绍,消费维权服务站是在辖区工商部门的指导下,由企业(商场等)自己设立的一个工作部门,由专职人员负责消费纠纷的受理和处理工作。此外,消费维权服务站还可以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服务;受理、处理消费者与本单位消费纠纷的同时,也承办工商部门转交的适宜由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解的消费者申诉;协助检查企业的商品质量、包装、标识、宣传、广告等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发生等。
  今年以来,各消费维权服务站先后处理消费纠纷32起,基本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投诉站,大纠纷解决在消保委”的目标,并计划到2013年底,在全县所有符合建站条件的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全部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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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要闻·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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