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8日德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共德州市委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德州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将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室更名为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后,有关职务按程序重新任命。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4号)
德州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
张长进为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孟繁新为德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孙旭红、王磊为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依照《中共德州市委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德州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原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现予公告。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第65号)
德州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孟祥春辞去德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报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其担任的德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现予公告。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第66号)
德州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市长朱开国的提请,决定任命:
隋力为德州市教育局局长;
赵宗虎为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瑜为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松叶为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如民为德州市体育局局长;
赵攀为德州市信访局局长;
卢瑞祥为德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郭洪霞的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李希岩的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徐宏城的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季之岭的德州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依照《中共德州市委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德州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原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原德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现予公告。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第67号)
德州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韩成锋的提请,任命:
王爱民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潘立原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卢金峰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李文桥、王靖靖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马珂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杨贵孚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邹法东、崔书江、叶卫国、曹冬梅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雪梅的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刘建斌的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卢金峰的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第68号)
德州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勍的提请,任命:
李金华为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现予公告。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