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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法院签发德州市首份“公证调查令”

  乐陵讯(崔冠楠)近日,乐陵市法院在办理3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签发德州市首份“公证调查令”,由公证处协助调查收集证据,保障案件审理顺利进行。
  据了解,这3起案件是同一被告,因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去世,庭审相关材料无法送达,影响案件调查取证。为此,乐陵市法院民一庭启动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机制,签发“公证调查令”,由乐陵市公证处公证员持调查令到相关部门调取涉案企业信息、运营状况等,保障案件审理。
  自去年被列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司法厅“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以来,乐陵市法院与各级司法系统加强沟通,不断提高司法效率。
  “签发‘公证调查令’可以有效解决法院调查难、取证难、送达难等问题,充分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发动各方力量提供更优质司法服务。”乐陵市法院院长邱新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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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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