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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检察院、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
三方共治“带病”从业者驾驶运营

检察官对出租车从业资格各环节进行调查


  本报讯(记者董建新通讯员高忠祥刘兵)近日,乐陵市检察院与乐陵市公安局、乐陵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开展出租车、网约车专项整治,三方会签协作配合相关意见,畅通交流渠道,切实规范行业秩序。
  在此前召开的专项整治工作会上,乐陵市检察院工作人员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调取辖区内近3年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及暴力犯罪涉刑人员数据,与乐陵市交通运输局申领出租车及网约车从业资格证人员数据进行对比,通过核实发现,有5名从业者不符合资格,但从业资格证并未吊销。
  在接到有关通报后,乐陵市检察院与乐陵市公安局、乐陵市交通运输局对相关情况进行认真研讨,并开展实际调研。经核实,的确存在不符合驾驶条件人员非法上路运营情况。为此,三方多次召开碰头会,并在3月1日会签《关于建立行政检察监督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依托相关机制,案件及案件线索可无缝传递,三方定期交流信息,主动通报案情,及时动态掌握出租车驾驶员相关信息变化,着力解决“带病”驾驶运营问题,为群众出行排除安全隐患。
  为从源头解决此类问题,乐陵市检察院向相关部门送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强化对全部出租车驾驶员的背景核查与监管工作力度,加强与公安部门信息共享衔接协作,加大对辖区内出租汽车公司的管理和指导力度。
  在收到检察建议后,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整改落实,跟进建立强化行政许可落实制度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台账。同时督促出租车企业抓好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及考核考评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不予录用。通过互通案件信息并建立台账,相应人员从业资格得到严格审核。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聚焦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检察监督力度,促进交通安全领域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形成共管共治的良好局面,为建设平安乐陵、法治乐陵贡献检察力量。”乐陵市检察院检察长宋振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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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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