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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主城区交通运输行业违法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出台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本报讯(记者 石秀秀 通讯员 王玉瑞)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出台《德州市主城区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明确举报受理范围、途径、流程、奖励原则和保密要求,暂定实施1年。
  举报出租汽车甩客、绕道、拒载、违规收费等违法行为,查实并予以行政处罚后,奖励200元;举报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经调查移交公安部门后被依法查处的,奖励1000元;举报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查实并予以行政处罚后,奖励1500元;举报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等危险货物运输行为,道路运输企业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实并予以行政处罚后,按处罚款数额的5%奖励,每次最高不超过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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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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