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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规范群体性宴席行为
◆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 ◆原则上单次不得承办50人以上宴席

  本报讯(记者董建新通讯员韩春第徐晔)1月10日,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德州市关于婚庆、大型聚会等宴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规范群体性宴席行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告指出,要树立良好的饮食风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倡导不大办宴席,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的新风尚。宴席承办方要提前一周到当地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部)申报备案,原则上单次不得承办50人以上的宴席,50人以上宴席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不得承办德州市市域外人员举办的宴席,一律停止300人以上的宴席。加强宴席承办方的现场核验,执法人员在接到备案信息3日内对宴席承办方的疫情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条件、防疫物资进行现场核验。
  通告要求,要落实宴席承办方主体责任,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服务。宴席承办方要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高风险地区人员禁止参加,对参加大型聚餐中风险地区人员要有3日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并进行报备。宴席承办方管理好就餐人员,主动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手部消毒进店,除就餐外全程佩戴口罩。当宴席承办方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通告强调,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依职责加大巡查督导力度,依法查处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宴席承办方,对拒不遵守规定、不配合监督检查的,承办宴席不报备或不如实报备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或造成疫情扩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宴席承办方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宴席承办方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应提前做好春节期间的食材储备和订餐规模的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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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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