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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评选十佳新型职业农民
10月30日前申报
作者:尹晓燕
  本报讯(记者尹晓燕)为切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月12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2020年度十佳新型职业农民评选活动。
  根据《德州市十佳新型职业农民选拔管理办法(暂行)》,十佳新型职业农民推荐人选原则上为参加过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系统性培训的农民,热心公益事业,积极服务社会,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并具有一定专业特长或科技创新能力,组织和带领周边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带头作用显著等条件。
  前期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经过民主评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核查公示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成立市十佳新型职业农民评审委员会,对各县(市、区)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最终评选出2020年度十佳新型职业农民名单。原则上每县(市、区)推荐不得超过3人。管理期内德州市乡村之星及已获得2019年度德州市十佳新型职业农民称号的,不再参与此次评选活动。有关材料需于10月3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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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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