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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云法院——
法官接力执结12年“骨头案”
作者:董建新
  本报讯(记者董建新通讯员刘立民)9月3日,在庆云县法院多名执行法官锲而不舍努力下,一件持续12年的交通事故纠纷最终执结。为表示感谢,申请执行人的家属将一面锦旗送到庆云县法院执行局。
  该案中,原告马某与被告于某本是情侣关系,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于某驾驶摩托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乘坐在后座的马某被甩出,造成身体残疾。事后,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2008年8月19日,马某向庆云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被告于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42万元。庆云县法院综合各项证据,认定被告承担70%赔偿责任,判决被告赔偿原告马某经济损失29万元。
  然而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法律义务,原告马某于2009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多次实地走访,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家庭较为困难,无执行能力。
  十余年间,该案执行法官更换了多个,每位承办法官都尽力调解、执行,每年能够执行部分钱款,一定程度上保障原告的日常生活。到2019年,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累计支付10万元。
  随着科技和信息化水平不断发展,法院执行网络司法查控系统不断完善,对缓解执行难起到了巨大作用。2019年4月,庆云县法院全面开展未执结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法官刘建华接手该案后,与之前几位执行法官多次座谈交流,再次梳理案情,下决心要啃下这块“硬骨头”。
  依托庆云县法院新建的网络查控系统,刘建华把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全部查询一遍,将开户账号、微信、支付宝全部冻结,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向农村基层组织发送司法建议,阻断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可能。
  为及时掌握被执行人动态,刘建华多次走访其所在小区,向周边群众了解于某近几年的生活、经济状况,并多次传唤、约谈被执行人,向于某明法释理,告知法院执行情况。考虑到马某身体不便,刘建华深入马某家中,通报执行进度,鼓励她战胜困难,乐观生活。
  一系列措施促使执行双方坐到了一起。 8月25日,于某在刘建华陪同下,前往看望马某,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将剩余19万元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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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7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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