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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德州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已经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贯彻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暨土地问题综合整治工作会议要求,现就德州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区划范围内土地、建设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下列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停止。
  1.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签订约定土地出让价格等违法违规协议形式,出让、转让土地的;
  3.未依法履行土地审批程序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超过批准数量占用土地的;
  4.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
  5.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
  6.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
  7.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
  8.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情形的。
  二、公告发布之日前形成的违法违规占地、用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上述所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自公告之日起一律停止各类违法行为,并于10日内如实分别向德州市自然资源局运河分局、区建设管理部登记,并由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四、区管委会已依法启动涉嫌违法违规占地、用地全面排查工作。对不按期如实登记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仍未停止违法行为的,由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五、为进一步深挖非法圈地、占地、交易土地及各类非法建设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欢迎广大群众对本公告所列上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咨询、举报、受理电话:0534-7909259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特此公告。
  山东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德州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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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6 版:区域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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