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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防疫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技改投资奖补项目申报
按设备购置额20%给予奖补
作者:邓静
  本报讯(记者邓静)8月7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发通知,组织疫情期间我市防疫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奖补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明确,企业为扩大防疫应急物资生产,疫情期间进行技改投资,市财政按照企业设备购置额的20%给予奖补。
  申报项目的企业需符合4个条件,即在德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在2020年2月5日到5月5日期间采购的生产用设备,项目设备投入总额的核算范围为:设备仪器购置费以及配套软件和技术的费用。截至5月5日,项目已投产,防疫物资已向社会正常供应,接受政府调拨的企业优先申报;企业未因防控物资产品质量和价格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
  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工信、财政部门申报项目。各县市区需于8月2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上报至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对通过最终评审的项目,市级将提出资金补助建议方案,并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下达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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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 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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