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关于健全普法教育机制的调研报告
  近30年的工作实践证明,良好的教育机制有效推动了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此,市司法局组织力量围绕“健全普法教育机制”问题,先后16次到70多个基层单位实地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市普法教育机制现状
“六五”普法以来,德州市制定了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议事制度,对各部门工作进行了细化量化,确保了普法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同时,坚持以点带面,积极培植选树典型,在11个县市区、37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6个“法律六进”牵头单位培植工作典型500个,成立了15个检查督导组,对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充分体现了本系统、本行业工作特色。
  近年来,全市共举办各类党员干部普法培训班560余期、农村“两委”成员培训班214场次,开展送法下乡522场次,全市390余万人不同程度受到法制教育。
  二、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重视程度低。不少领导干部忽视法治环境等软实力的提升,抓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不高。许多地方的党政领导常年不听汇报、不开会、不研究,对部门的普法工作没有考核、没有奖惩,许多工作难以落实。
  (二)机构设置不科学。市普法办及11个县市区普法办都常驻司法局,主任由司法局长兼任,除乐陵设专职副主任外,市普法办及其余10个县市区均没有专职副主任,普法办人员全部由司法局工作人员兼任。普法办本身因职责、权限、编制的限制,造成普法机构人才难进、职责不明、权限不清。
  (三)保障机制不健全。绝大多数市(县)直部门、单位没有建立普法机构,市县两级普法办没有单独人员编制,市直、县直部门均没有专职普法工作人员。市县两级普法办都没有独立办公用房,除临邑、夏津两县之外,都没有独立普法经费。(四)部门协调配合不够。虽多数县市区建立了定期会议制度并在各职能部门设有联络员,然而由于缺乏必要的制约或者激励手段,部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法律六进”牵头单位普法积极性不高,多数普法工作还是由司法局或普法办“单打独斗”,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合力。
  三、改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市县乡三级党委“一把手”担任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各职能部门“一把手”担任小组成员,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普法工作负责,主要负责同志为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一把手”要亲自过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二)完善普法机构设置。明确普法办公室的机构级别、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普法办公室单独设立,人员编制单独管理。各职能部门设立专门的普法科室(联络点)、人员,并明确各普法机构的职责定位。普法办公室在普法工作中依法行使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的职能,具体指导和协调各单位、部门的普法工作。(三)健全工作机制。应以市、县党委牵头建立一套长期协调监督机制,改变过去依靠司法行政部门单一作战的局面,让全社会都来关注、关心普法。普法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两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周向普法办报送一次工作信息、每季报送一次工作总结。同时,加大对普法工作经费、组织和人员的保障。
□闫晓溪马世利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关于健全普法教育机制的调研报告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3 版:观点】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