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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养犬管理之我见
  23日,《德州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在市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办法》规定,城区只允许饲养体重不超过15千克的小型观赏犬,不准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只;饲养犬只一律实行笼养或者圈养,不得占用公共场地;每户只允许饲养一只等。你对养犬管理办法怎么看,有什么建议,谈谈你的看法。
  网友雪花:规范养犬管理确实很有必要,但相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养犬市民的心理感受。建议相关部门可建立养犬违法记录档案,划分“良犬”和“问题犬”,对养犬人被多次举报或受过处罚,或者所养犬伤人的,应当对其养犬行为采取强制管理措施;但对于一些“遵章守纪”、从未有“负面新闻”的“良犬”,应继续允许其在养犬人家中生活。
  网友司马小昭:人们生活越来越好了,休闲娱乐的事情越来越多了,养宠物成了一种时尚,可是,由于部分人素质还有待提高,这就使得养狗变成了一个社会问题。有时候早晨经常会遇到一坨坨的狗狗排泄物,有时候狗狗会性情突变咬伤人,还有部分爱心不长久的人会遗弃狗狗,使它们变成丧家之犬。出台管理政策很应该,不过不希望成为狗狗变成流浪狗的一个原因,我们很希望任何宠物能够与人们和谐相处,人们和宠物都能获得幸福!
  网友stud:善待动物的确是文明表现,可是我不赞成城市居民养狗,毕竟动物身上带着很多病菌传染源,它们会在平时不经意间传给人类,尤其是在家时间比较多的老人和孩子造成危害,他们都属于低抵抗力群体,如果得病的机遇最大,这会给家庭和社会都带来不少麻烦。
  网友spring:限养犬类不应因犬类的大小衡量,有的犬类虽然体型偏大但性格温顺,不具有攻击性。另外,现在养犬的有很大一部分是空巢老人,狗狗已成为他们生活中的精神依托,一旦他们所饲养的犬类不在可养范围之列,他们的情绪会受到波动,影响身体健康。对于这部分人是否可适当放宽政策,允许他们的狗狗在家饲养。
  网友小人物: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在各个辖区,公园等地专门安设遛狗地点,并标记进行识别。这样既可以保证环境卫生,又可让狗狗得到活动。
  网友apple:我市养犬人数没有一些大城市多,人员也不如那些地方密集。对于距离市区较远的城郊地区,可以酌情考虑。减少犬民的负担,减少人犬离别的悲痛场景,减少灭失街头孤独无助的狗儿。
  网友落叶:规定中说体重不能超过30斤,名单中又说了身高和身长的尺寸,如果两方面有冲突怎么算?不知道控制犬只体型的目的是什么,像很多国家都禁养比特犬,因为那种狗具有很强的攻击性,我们是不是也可以依据狗的烈性程度,也就是根据品种来限制狗的喂养?我觉得这样更科学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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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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