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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瘟蔓延至我家,可要求赔偿吗?
  法官同志:
  近日,我所在的小山村连片发生鸡瘟,并蔓延至我家,造成我家一批鸡先后发病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近2000元。经过了解,我们发现了最初发生鸡瘟的为李某家,我家的鸡应该是从他家传染过来的。请问,我能要求李某赔偿我家的损失吗? 陈小平陈小平同志:
  你要求李某赔偿鸡瘟损失,实际上是要求其承担侵权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你能否要求李某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关键要看是否有法定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7条确实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由于遭受鸡瘟的村民众多,你无法确定你家的鸡到底是受谁家的鸡传染而死亡,因此,你无法确定索赔的对象。再次,鸡瘟的病理原因、传播途径较为复杂,同时还存在一个治疗措施的问题,且从你所在的小山村连片发生鸡瘟的情况来看,鸡瘟的发生当属于不可抗力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综合以上分析,你不能要求李某赔偿鸡瘟损失。 法官   □林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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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版: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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