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让汽车的安全气囊“打得开”



  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信息显示,辽宁、四川、河北、天津、江苏、江西六省市消费者保护组织14日联合向有关部门建议尽快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
  打不开的安全气囊

  六省市消协、消保委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函中说,目前,家用汽车消费已经成为一个新兴的消费热点,私家车拥有量不断增加,我国汽车消费投诉也随之攀升。其中,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因为汽车安全气囊未打开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件和消费纠纷屡见不鲜。
  今年7月,消费者霍女士在看了比亚迪F0“是小车的顶级安全配置”的宣传之后,便购买了一辆比亚迪F0旗舰型轿车。购车仅半月后的夜间,其朋友驾车以70公里/小时左右的速度与前面的一辆面包车发生严重正面追尾事故,剧烈的撞击力导致F0的前盖完全扭曲变形,水箱破裂,发动机错位,车辆几近报废,两车驾驶人员受伤住院,但安全气囊却一个也没有弹出,幸亏驾驶人员系着安全带,方才保住了性命。今年8月,周先生同样因为安全气囊未弹出造成身体多处受伤,而将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告上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今年以来,因为安全气囊而出现的消费纠纷就涉及比亚迪F0、比亚迪F3、力帆、凯迪拉克、雷克萨斯、奔驰、皇冠、长安马自达3、一汽奔腾、斯柯达、丰田凯美瑞、北京现代悦动、伊兰特等众多品牌。
  什么样的安全气囊才召回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每当发生汽车安全事故而气囊没有打开时,一些汽车厂商都会以 “撞击角度不对”、“位置不准”或者 “力度不够”为理由为产品开脱。这种解释目前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了汽车厂家的一个通用性解释。
  而消费者霍女士的代理律师却对这种解释表示质疑,“难道在发生碰撞事故时还要像射击一样精确瞄准,或者非要到车毁人亡的地步才叫够力度吗?”“这其中有没有汽车安全气囊设计、质量等方面的原因呢?”
  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发布的汽车召回公告中可以看到,近两年因为安全气囊缺陷而主动召回的汽车多达1000多辆,涉及多家知名汽车厂商和多个汽车品牌,包括克莱斯勒 (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的酷威(JCUV)、四川一汽丰田长春丰越公司的兰德酷路泽、戴姆勒股份公司的唯雅诺和威霆、上海通用汽车公司的凯迪拉克、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英菲尼迪等。而导致安全气囊出现质量缺陷的原因则是多方面的,有的是气囊制造商的生产质量问题,有的是因为装配问题,有的则是感应系统软件问题等。
  但令人遗憾的是,评价汽车安全气囊是否存在缺陷的国家标准一直缺失。国家只在2006年4月出台了3项涉及安全气囊零部件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它仅规定了单独某一零部件的试验方法等,属于零部件在装配前的试验标准,而不是整个安全气囊集成系统的评价标准,它并不能作为判定气囊制造质量是否合格、气囊与具体车型是否相匹配的依据,更不能作为判定事故发生后安全气囊是否应该打开的依据,而美国、欧洲、日本却早已经有相应的立法。
  标准缺失 消费者维权难

  由于标准的缺失,导致以下三种情况的出现,一是无法界定汽车安全气囊的质量及其匹配工艺是否合格;二是消费者与汽车厂商因此发生纠纷后,由于标准的缺失,导致消协组织的调解工作无法可依,从而使此类纠纷成为投诉处理中的一大难点。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08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分析》中就指出“汽车投诉又增长,标准缺失维权难”,主要问题是“安全气囊等项目缺乏检验标准,消费者维权取证难以实现。”三是即使消费者因调解不成而起诉到法院,法院也往往因为标准的缺失无法判定产品是否存在质量缺陷,从而使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厂商的解释不能令消费者信服,导致一些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出现过激行为,给汽车厂商的社会形象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有关资料显示,在今年国家拉动内需和汽车下乡政策的影响下,汽车销量大幅增长。今年6、7、8三个月,汽车销量同比增长分别达到36.48%、64%和81.68%。
  据此,六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建议相关部门,希望它们“能够从完善标准的高度,及早制定并出台汽车安全气囊的国家标准,这不仅对于界定厂商与消费者双方的法律责任、减少消费纠纷、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意义,而且对于构建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常志鹏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让汽车的安全气囊“打得开”
  本文所在版面
【第 6 版:汽车广场】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