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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我市自8月15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驾”行为专项行动,重拳打击酒后驾车,特别是醉酒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严打“酒驾”,百姓叫好
作者:胥爱珍本报


  交警正在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宋颖 摄

  打击“酒驾”,严字当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一直对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在这次全国统一行动之前,7月份,我市公安部门已对“酒驾”进行过一次集中整治,分别于7月4日、8日、16日和25日组织开展了4次全市集中统一夜查行动,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55起,行政拘留8人。
  “对酒后驾驶,我们将坚持‘严’字当头,实施‘零容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张之平表示,这次整治行动将严格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从而,让酒后驾驶成为司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现行的《道路安全法》的规定,原来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处以暂扣驾照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的处罚,醉酒驾车的是处以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驾照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处罚。而公安部此次“四个一律”的新规定,是按照法律规定的上限标准进行打击。
  严打“酒驾”得人心顺民意

  闻听打击酒后驾车,市民张林拍手欢迎。对不久前目睹的酒后驾驶的惊险一幕他仍心有余悸。几天前的一个傍晚,张林正和家人在市区某路口的一家饭店内吃饭,眼看着一辆面包车闯过红灯,摇摇晃晃地朝着一个骑自行车过马路的市民开了过去,骑车的市民躲避不急,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后经交警查实,面包车司机刚和朋友聚餐喝过酒,就开车上路了。
  采访中记者发现,酒后驾车,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打击酒后驾车的行动赢得多数市民的一致认同,不少机动车司机也开始自我加压,自觉抵制酒后驾驶。
  “昨晚是不是查酒后驾车啊?”近日,记者在天衢路采访时,正遇到市民周贤刚打听前一天的夜查情况。原来,当晚他正好在天衢路一饭店应酬喝得有点多,朋友不放心他自己开车回家,就代驾送他,看到了停在路口的警车。周先生后怕地说,幸好没有坚持自己驾车,不然正好被逮住了。
  严打不是警方的“独角戏”

  不少市民认为,警方的严打攻势必然会遏制酒后驾车、降低醉酒肇事案件的发生几率,但欲根治酒后驾驶这个社会问题,达到长效与治本功效,就要形成人人对酒驾醉驾“零容忍”的氛围。
  市民蔡霞说,宾馆饭店是司机经常喝酒的地方,公安交警部门应当在这些地方加强管理和采取措施,制定下发一些禁止司机出车前喝酒的布告或规定,或者根据宾馆饭店都有接待服务人员的具体情况,要求他们在接待过程中,发现住宿和就餐人员是司机的,有规劝他们禁止喝酒的责任和义务等,形成一个公众人人监管的环境。
  对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梁国清说,严查重罚属于强制性的手段,为了动员全市人民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在这次的集中整治中,市交警部门还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0534—2318122),呼吁热心市民举报“酒驾”违法行为,对举报查实的,视情形予以适当奖励。同时,为达到“罚一儆百”的效果,将联合媒体,对查实确实醉酒驾车的驾驶人及车辆信息予以曝光。
  采访中,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过低的违法成本,是酒后驾车屡禁不止的重要因素。希望有关立法部门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再者,机动车驾驶者要自我节制,增强安全意识,真正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本报记者 胥爱珍 本报通讯员 马少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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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版:民生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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