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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全市公安机关“十佳人民警察”候选人事迹简介




















  经过精心筹备,首届全市公安机关“十佳人民警察”评选活动自即日起正式启动。此次入围的19名候选人大都是战斗在基层一线的优秀民警,他们有的扎根基层,服务民生,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有的严格执法,公正廉明,殚精竭虑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的赴汤蹈火,英勇无畏,在打击犯罪、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有的恪尽职守,默默无闻,几十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自即日起,《德州日报》、《德州广播电视报》、德州新闻网、德州警务网等媒体刊登候选人先进事迹(按姓氏笔画排序),并设置投票栏,德州电视台、德州人民广播电台、德州信息港等媒体全文刊播候选人简要事迹和投票方式(附后)。欢迎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01、王玉泉,男,35岁,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夏津大队法制小组组长兼事故科科长,三级警督。他破获逃逸案件400多起,受理和调处交通事故近7000多起,未发生过一起复议变更、行政诉讼或上访案件,收到锦旗和表扬信百余件,以无私奉献群众的爱心、铁面无私执法的公心、工作任劳任怨的恒心和勤奋学习业务的上进心,赢得了广泛称赞。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获得“全省公安机关基层标兵”、“德州市十佳交警”、“夏津县人民满意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02、王春强,男,44岁,宁津县公安局治安巡警防暴大队大队长,二级警督。他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他带领治安大队民警攻坚克难,不徇私情,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查处了一大批治安案件,为维护全县治安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他先后荣记个人三等功二次,荣获“全县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县十佳卫士”、“全市优秀派出所所长”等荣誉称号。
  03、王保年,男,43岁,夏津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二级警督。他精研业务,勤勉奉献,坚持打击犯罪和完善治安防控网络两手一起抓,有力地维护了辖区治安稳定,多年来参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3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00多名,群众亲切地称他是“人民的好警察、百姓的守护神”。他先后荣记个人三等功二次,荣获“全省公安机关基层标兵”、“全县劳动模范”、“全市公安机关优秀派出所长”、“全县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04、付甲明,男,44岁,临邑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二级警督。他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根基层,无私奉献,一心为民。他抓班子、强队伍,始终走在全市巡警前列,探索建立了巡警“四重四防”弹性工作机制,辖区治安防控综合能力不断提升。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荣获“全省公安110报警服务先进个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省公安机关基层标兵”等荣誉称号,并当选为德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05、成波,男,49岁,德州市公安局财务装备处处长,一级警督。他干一行、爱一行,勤恳扎实,甘于奉献,特别是担任现职以来,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在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单警装备建设、财务管理等多项工作中取得了突破,为全市公安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和装备保障。他先后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二次,荣获“全省敬老爱老先进个人”、“全省优质服务先进个人”、“德州市职业道德十佳标兵”、“德州市人民好公仆”等荣誉称号。
  06、孙建勇,男,30岁,庆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一级警司。他始终从事刑事技术工作,2005年出差途中遭遇车祸后,他拖着七级伤残的身体,克服常人难以承受的痛苦,用“第二次生命”在指纹破案工作中取得了骄人战绩,仅运用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就比中案件630余起,并在多起重特大案件的侦破中起到关键作用。他先后荣记个人一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获得“全省指纹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感动庆云十大新闻人物”、“德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并当选县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
  07、许辉,男,33岁,德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副处长,三级警督。他坚持“出入有境,服务无境”、“每一名申请人都是贵宾”的人性化服务理念,注重工作细节,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累计接待近3万名境内外人员,成为全市公安出入境系统的“文明标兵”和“业务能手”。他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连续九年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并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
  08、刘立文,男,40岁,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建设街派出所所长,三级警督。为更好的方便群众,他率先在分局建立综合服务大厅,推行了首问责任制、非工作时间联系制,并健全治安防控体系,依法处置多起信访事件,为保障辖区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突出贡献。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五次,荣获“全省优秀派出所所长”、“全省第六届优秀青年卫士”、“全省公安机关基层标兵”、“德州市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并当选为德城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09、李广辉,男,39岁,德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赵宅派出所所长,一级警司。他扎根基层,忘我工作,善于创新,通过采取特殊的"物防"手段和建立健全村庄"六支队伍"等措施,创立一套适合辖区实际的治安防范体系和机制,辖区内近年来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无案村庄达100%,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显著提升。他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荣获"全省公安机关基层标兵"等荣誉称号。
  10、李东生,男,36岁,武城县公安局滕庄派出所所长,一级警司。他始终兢兢业业,秉公执法,踏踏实实地做好每项工作,辖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逐年下降,经办的110余起案件无一复议撤销或败诉,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90余起,为民排忧解难70余次,收到锦旗和表扬信30余件。他荣记个人二、三等功各一次,荣获“全省奥运安保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公安机关基层标兵”、“全市公安机关优秀派出所长”等荣誉称号。
  11、宋震,男,40岁,乐陵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二级警督。他一直战斗在基层一线,无私奉献,特别是任刑警大队长以来,抓班子,带队伍,破大案,促平安,将全部精力和满腔热忱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保一方平安”中,三年多来辖区28起命案全部破获,用实际行动实践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他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获得 “全市刑侦破案能手”、“全市优秀派出所所长”、“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
  12、佐佰顺,男,42岁,齐河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所长,二级警督。他扎根基层,勇于开拓,始终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作为自己的追求,在辖区建立动静结合、健全完善的防范机制,建成了城区监控平台,利用科技手段不断挤压犯罪空间,辖区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5%,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他荣记个人三等功二次,荣获“全市优秀派出所所长”、“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县政法系统“十佳干警”等荣誉称号。
  13、杨柱奎,男,51岁,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一级警督。他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兢兢业业,忠实履行职责,特别是在2005年确诊患肿瘤的情况下,他顽强地与疾病抗争,带病坚持工作,恪尽职守,出色完成了队伍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先后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防治非典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市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
  14、杨志勇,男,38岁,德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监察支队副主任科员,三级警督。他始终战斗在打击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的第一线,勤于学习,善于钻研,恪尽职守,勇于攻坚,参与办理各类涉网案件16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0余名,是德州网警的业务尖子、侦查破案的行家里手。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荣获“全省公安机关追逃业务能手”、“全省公安机关网络安全监察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15、郑虎,男,37岁,陵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三级警督。他以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发挥刑侦破案的尖刀拳头作用,先后破获刑事案件2000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368名,打掉犯罪团伙65个,抓获逃犯124名,为建设平安陵县屡立战功。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并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省岗位练兵先进个人”、“县十大优秀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
  16、范道永,男,33岁,德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副参谋长,正营级少校。在赴汶川抗震救灾工作中,他敢冲敢拼,不怕牺牲,每天参与救援20个小时以上,成功抢救群众51人,疏散、转移群众600余人,为抗震救灾斗争做出了积极贡献。他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三等功五次,荣获“全国公安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山东省公安消防部队岗位练兵训练尖兵”、“德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市“优秀服务标兵”等荣誉称号。
  17、段少彬,男,31岁,平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兼二中队中队长,一级警司。他勤恳敬业,敢打善拼,先后破获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实现了命案必破的目标,特别是抓获了潜逃15年的涉嫌故意杀人网上逃犯,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在打击犯罪、服务人民的工作中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先后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荣获“全市追逃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18、贾学山,男,36岁,禹城市公安局副局长兼车站派出所所长,三级警督。他扎根基层,勤奋工作,走一线红一片,特别是担任车站派出所所长以来,大胆探索,科学管理,创建了城市治安动态监控中心和无线报警系统,使辖区可防性案件下降40%以上。他认真践行为民职责,为弱势家庭排忧解难近百件。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二次、三等功三次,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德州市劳动模范”、“禹城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19、鲁英杰,男,38岁,德州市公安局运河开发区分局副局长兼刑警大队大队长,三级警督。他始终牢记侦查破案、执法为民的神圣使命,对犯罪嫉恶如仇,对群众视为亲人,对个人要求严格。先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700余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080名,连续五年实现命案必破的目标。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三次、三等功七次,荣获“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十大杰出青年”、全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感动德州十佳人物”等荣誉称号,并光荣当选“奥运火炬手”。

首届全市公安机关“十佳人民警察”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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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投票说明
  1、投票采用纸质投票、网络投票和手机短信投票三种方式。
  2、投票人需如实填写本人姓名(或姓氏)和电话联系方式。主办方将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3、在所有投票方式中,每人每个电话号码仅允许投票一次。
  4、投票时需从候选人中选出10名 “全市十佳民警”人选,多选、少选无效。
  5、移动、联通、小灵通用户可通过短信投票方式,编辑您选择的候选人编号(前缀加阿拉伯数字5,即501、502……)发送到1062778856(信息费0.5元/条,不含通信费);网络投票可登录德州新闻网、德州警务网(每个IP地址每天允许投票一次);纸质票详见本期《德州日报》、12月16日《德州广播电视报》,复印有效,请将您选择的候选人编号涂黑,寄送您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涉及交警的可寄送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也可直接寄送德州市公安局“十佳民警”评委会办公室(信封右上角请注明“十佳评选”字样)。
  6、投票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2日12时(邮件以当地邮戳为准)。
  7、本投票方式由德州市公安局“十佳民警”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垂询电话:263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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