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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过期不交楼怎样应对?
  2008年5月份我与原业主在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不带租约),合同上规定于交齐楼款当日交楼。10月20日,我将所有楼款交齐,而且房产证过户也已经办好。但原业主一直以原租客不肯搬走为由,不肯交楼。请问我可以采取什么方法应对这种情况? 读者:林先生
  答:原业主的理由是不成立的。如果,租户认为原业主侵犯了他的优先购买权的话,他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合同任何一方都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约定的义务,你们不但签订了合同,而且也办结了过户手续,对方迟延交房是很明显的违约行为。因此,您可以向原业主提出交涉,要求对方及时交付房屋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在租赁期限还没有届满的情况下,不管房屋转卖了几手,都不能强制租户退房,除非他自己放弃租赁权,自愿腾房。
敏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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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6 版:楼市·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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