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禹城工商——
查处非法产销电动自行车案
作者:宰德忠
  禹城讯 两人合伙投资,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商标,非法组装生产电动自行车,本想发财,却被工商执法人员抓个正着。近日,禹城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了这起非法组装生产电动自行车案。
  11月16日,禹城市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市区一楼房内,有人无照组装生产电动自行车。该局执法人员接报后立刻赶赴案发地,很快控制了案发现场。经查,当事人陈某和孙某于2008年9月初合伙租赁厂房,从天津市电动自行车批发市场购进配件,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招用6名工人组装生产电动自行车,并贴上 “天津市鑫牌车业有限公司”的外贴标识进行销售。截至案发,已组装销售成品电动车7辆,总额9660元,获利1960元,总案值39660元。工商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行政处罚。 (宰德忠)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查处非法产销电动自行车案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4 版:法 制】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