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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祭奠应“四忌”
  清明节在我国是一个已有2500多年历史的传统节日,具有十分丰富的文化内涵。每逢清明时节,人们都要到先人墓前祭奠,以寄托思念之情。
  然而,清明节期间,社会上总会出现一些极不和谐的现象。今年的清明节正式成为法定节假日,因此更应当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具体来说,清明祭奠应做到“四忌”:
  一忌公车私用。每年的清明节前后,公车私用上坟扫墓现象屡禁不止,这种“车轮上的腐败”不仅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危害党风和社会风气,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二忌铺张浪费。有些人在祭祀扫墓时,互相攀比,大搞铺张浪费。从纸扎的手机、笔记本电脑、轿车,到带 “游泳池、佣人、保镖、直升机”的 “大洋房”等,五花八门的祭品应有尽有。还有些人甚至利用清明祭祀的机会对已经火葬的人进行第二次土葬,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土地,也在经济上造成浪费。
  三忌封建迷信。清明期间,不少地方大兴封建迷信之风,念经布道超度亡灵,焚烧香烛、冥币、纸马,甚至联族祭祖,争夺 “风水宝地”,使节气凭添了诸多迷信色彩。这些愚昧的行为,不仅背离了扫墓的初衷,而且污染了环境,还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四忌低级庸俗。如果说吹打念经、焚香烧纸只是愚昧,那焚烧千娇百媚的纸扎“小蜜”、 “二奶”就纯粹是低级庸俗。这种行为不仅亵渎先人之灵,而且毒害了人们的心灵,与当前构建和谐社会格格不入。
  □刘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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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5 版:城市·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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