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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24家药店晋星受奖
1家违法药店被摘牌
作者:相子瑞李晶
  平原讯 近日,平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24家药品经营行为规范、群众满意度高的药店颁发了“药品经营质量信得过单位”二星级奖牌,并对1家违法行为严重的药店予以摘牌。 “药监局对我们药店实行星级管理,使我们在经营药品中更加规范、诚信。”该县鲁平大药房连锁一店经理崔古丽说。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大力倡导诚信经营、规范经营,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平原县药监局近年来大力开展 “药品质量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对全县48家药店实行星级化管理。该局根据《药品管理法》、 《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药店药品分类情况、药师是否在岗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出租或转让柜台等情况进行打分亮牌。同时,该局还将群众满意度作为 “药品质量信得过单位”评选的重要标准,每两年评比一次,对在两年内没有出现违规行为、规范良好的单位给予晋星,最高星级为五星,对违法行为严重的给予摘牌。 (相子瑞 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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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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