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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德周刊20160603期 >> 第04版:政事
办理二手房交易需哪些材料
作者:即配偶
  问:办理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材料?
  答:1、住房交易需要提交的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2)地税局出具的纳税单据和财局出具的契税单据;(3)若拟出售房屋坐落于医疗、教育及政府机关办公范围之内,需要提交原售房单位同意该房屋上市出售的证明;(4)买卖双方需提交身份证明;(5)房屋交易合同、房屋测绘图纸及相关表格;
  2、非住房交易需要提交的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2)地税局出具的纳税单据和财局出具的契税单据;(3)买卖双方需提交身份证明;(4)房屋交易合同、房屋测绘图纸、申请登记表等;(6)物业维修基金过户单据;
  注:个人办理房屋买卖交易登记时,买卖双方均应提交共有人或卖方隐形共有人(即配偶)身份证明以及能说明婚姻关系的证明(即夫妻同簿户口簿、结婚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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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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