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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不断推进殡葬制度改革,但工作中仍存难点——
推广生态安葬还要过几关?
□本报记者王秀青李莉 本报通讯员师东宏
作者:进行了调查。
  清明节,悼念逝者、缅怀先人、寄托哀思。这个传统节日将至,我市民政部门正在筹备系列宣传、祭祀活动,倡导“生态安葬 文明祭扫”,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目前全市殡葬改革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问题?有哪些应对措施?记者进行了调查。
全市生态安葬率达到40%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生态安葬文明祭扫”逐渐深入人心。
  全市大力强化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大力推进节地葬,使骨灰安葬由“入土”到“入室”,不但节省了土地,减轻了群众负担,传统祭祀风俗也在向“文明低碳祭扫”转变。这项工作我市一直走在全省前列,并在全国推广。全市农村公益性骨灰堂最多时有846处。目前,随着两区同建工作的推进,我市进行了调整,倡导多村联建和殡葬一体化模式。齐河县晏城镇9村联建、祝阿镇7村联建;陵城区陵城镇、安德街道分别建成集守灵、吊唁、骨灰存放为一体的殡仪活动场所。城区居民大多将骨灰存放在集中经营性公墓。如今,全市生态安葬率达到40%。
  惠民殡葬深入推进,减轻困难群众丧葬负担,依据上级政策,对具有本地户籍,去世后在本地殡仪馆火化的部分群众遗体运输费 (普通车辆)、遗体冷藏费 (5天以内)、遗体火化费 (普通火化炉)等基本丧葬费用实行“三免一减”政策。“三免”即对农村五保对象、优抚对象、 90岁以上老人基本丧葬费实行全免;“一减”即对城乡低保对象基本丧葬费用实行减半。
  我市属于火化区,年火化遗体3.1万具左右,火化率保持在98%以上。
  清明节服务水平提升。民政部门联合企业开展“鲜花换烧纸”活动,并设置“思念墙”;每年发放文明祭扫倡议书。今年将以纪念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为契机,开展“生态安葬、文明祭扫”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在殡葬管理信息系统开通骨灰生态撒散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可进行报名。清明祭扫实现了安全、文明、有序,连续8年零事故、零投诉。
推行过程中存在四大难点
  据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诸多因素影响,殡葬改革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四个难点:
  其一,殡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全市现有的11所殡仪馆中多数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个别的甚至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整体规模不大,环境卫生条件较差,服务功能弱。其中,有6所殡仪馆需要改造或搬迁。
  其二,缺少对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的规划和建设,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匮乏。目前,我市共有经营性公墓8处;公益性骨灰堂(公墓)846处,多数集中在临邑县和庆云县,很多县市区还没有建成县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骨灰处理方式仍以入墓为主,甚至个别地方火化率一度下滑至90%以下。有的地方还存在骨灰装棺二次葬的现象,造成死人与活人争地问题严重。
  其三,城区周边圈地乱建墓地现象严重,很多公益性墓地违背了相关规定,被擅自对外销售牟利。
  其四,火化设备大都未安装消烟除尘设备,污染严重。在今年的“两会”上,政协委员周成玉就提出了关于治理殡仪馆产生的污染空气问题的提案,以市殡仪馆为例,目前馆内有4座火化炉和1座焚烧炉,需加装5套消烟除尘设备,每套设备价值50万余元,共需资金250万元。
  这些困难是长期积累形成的,究其原因,政府重视程度不够、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滞后、投资不足、殡葬执法队伍不健全以及相关宣传不到位,都是殡葬改革难以推进的重要因素。尤其是资金问题成为最大的瓶颈,目前政府投入有限,福利彩票公益金也不能用于公益性骨灰堂(公墓)的建设应用。
  完善殡葬全民普惠政策,争取政府扶持
  市民政局积极作为,前不久召开的全市民政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强力推进生态安葬,积极争取政府出台殡葬惠民政策,免除辖区内居民基本丧葬费用。出台《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广生态安葬实施意见》,规范生态安葬设施。在“十三五”规划中,规定县级必须建设一处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乡镇建设两处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 23号)精神,我市将逐步取消城区内设置灵堂、吊唁等殡仪活动,市民政局正在积极筹建集守灵、吊唁等为一体的德州市殡仪服务中心。
  同时,积极争取财政经费支持,建立殡葬事业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和稳定的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奖补机制。
  另外还有专家建议,要针对公益性公墓乱收费现象出台刚性文件,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公益性墓地的不法行为。
2016年殡葬改革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
  ●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扩大殡葬普惠人群,年底前力争出台免除居民基本丧葬费用的全民普惠政策
年底前——
  ●每个县(市、区)规划建设一处实行生态节地葬法的城市公益性骨灰堂(公墓)
  ●每个乡镇至少规划建设两处公益性骨灰堂(公墓)
■小资料
  生态葬是指人的遗体火化后,通过“草坪葬”“海葬”“花葬”等不占地或少占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具有环保、节能和成本低等特点。
  海葬是将骨灰撒入大海的一种葬法。海葬有利于节约土地、发展经济,有利于移风易俗,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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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深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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