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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聘“论校排薪”有失公平
  “普通院校5000元,重点院校6000元,211工程院校7000元,985工程院校8000元,清华、北大9000元。 ”这是深圳一家企业开出的薪资标准。有人质疑不公平,该公司则表示,这是公司一贯的薪酬制度。
  企业之所以“论校排薪”,或许是因为在他们看来,诸如清华、北大等名校培养的毕业生,综合素质要比普通院校培养的毕业生优秀。应该承认,从总体看,确实如此。
  但是,企业招聘员工,应该参考毕业院校等级,但最应看重的还是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知识水平。企业支付员工薪水,应依照员工的岗位、贡献和能力,若只看毕业院校,对同期被录用者有失公平。招聘之初,若是难以判定毕业生的能力大小,也可做到进门标准一致、起薪一致,至于进去拿多少绩效工资,谁考核得好,谁就可以多拿。
  不得不说,“论校排薪”事实上是一种变相的“标签化招聘”,确有歧视普通院校毕业生之嫌。
□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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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街巷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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