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备受关注,其中拟立法保护老年人不被“啃老”更是引发热议。
“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经常看望或采取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老年人有权拒绝‘啃老’”……
近日,《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因“亮点”颇多备受关注。其中立法保护老年人不被子女“啃老”更是引发热议,有叫好声也有强烈的反对声。
年轻人“啃老”现象普遍
“虽然不愿意,但有时还是要向家里要钱。 ”说起“啃老”这个话题,今年26岁的陈海亮有些不好意思,大学毕业两年的他,换过4份工作,现在在某手机品牌做销售,月收入2500元左右。
频繁调换工作,再加上房租、生活费、各种应酬……陈海亮的工资经常不够用,不得不向父母求助。 “有时候给我500,有时候给1000,反正是自己的父母,也记不清到底多少了。”陈海亮说。
在现实生活中,像陈海亮这样虽已成年,但依然向父母伸手要钱的年轻人不在少数,人们通常将他们称为“啃老族”。中国老龄科研中心曾经做过一份统计,在城市里,有30%的年轻人靠“啃老”生活,65%的家庭存在“啃老”问题。
《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 ”“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索取老年人的财物。 ”条例中所称的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
这意味着,一旦《草案》中的这一条通过修订,父母对于“啃老”的年轻人将有权说“不”。
“啃老”入法面临观念与现实的双重挑战
将父母有权拒绝子女 “啃老”写入法律,旨在保护老年人的权利,但在现实中,却可能要遭受传统家庭观念与社会现实的双重挑战。
“孩子工作没几年,工资不高,没什么积蓄,家长帮帮忙,这是人之常情,我们当老人的也乐意。 ”家住湘江小区的王大爷认为,不管子女多大,对于父母来说都是孩子,看到孩子生活不如意,自己就想出力帮忙,即使法律规定老年人可以拒绝年轻人“啃老”,但只要自己有能力,就会能帮则帮。
在传统家庭观念的影响下,法律虽然给予了老人们拒绝“啃老”的权利,但是面对子女的求助,绝大部分人会像王大爷一样难以狠心拒绝。
现实生活中的 “啃老族”一般是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再加上买房、结婚等人生大事,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 “我也想自己努力攒钱买房,可基本不可能,我算了算,按照现在的收入,要不吃不喝干30年才能买得起房,太不现实了。 ”陈海亮无奈地表示。
基于这样的社会现实,年轻人在生活上寻求一定的经济帮助也得到了长辈的理解,更突显出老年人有权拒“啃老”的现实尴尬。
解决“啃老”问题,不能一“拒”了之
“让老年人有权拒绝被 ‘啃老’,既能保障老人生活水平,也能让年轻人早点走向独立。 ”山东鸿正律师事务所朱丙春律师认为,拟将老年人有权拒绝“啃老”入法,是在法律上对健全老年人权益保护的一种有益补充,然而从现实意义上来讲,由于缺乏可操作性,仅仅通过法律的约束与倡导很难改变此类问题的现状。
“‘啃老’现象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绝不是颁布一条法例就能解决的。”朱丙春表示,法律只是为老年人权益保护提供了最低限度的保障,解决“啃老”问题,绝不能一“拒”了之,否则,很有可能和“常回家看看”一样遭遇现实尴尬。
山东省此次拟将 “啃老”入法与2013年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有着相似之处,主要的目的是为老年人提供相应的法律保护。然而现实情况是,“常回家看看”虽然已经入法,但很少有子女因此条法令而经常探望父母,也鲜见有父母据此条法令将子女告上法庭。
想要全面改善“啃老”问题,除了给予老年人拒绝 “啃老”的权利,更重要的是保障年轻人自身有条件避免“啃老”,提供更多的就业渠道,让年轻人在居住、结婚、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更多优惠,给足年轻人“断奶”的勇气,从而有利于从根源上解决“啃老”问题。
□本报记者王倩倩刘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