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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隔空“斗法”,“妖孽”在哪儿?
  无锡宜兴市中星湖滨城50号楼的4楼窗台边,安装了7盏大射灯,这可苦了周围邻居,强光刺得他们夜里睡不好觉。而装射灯的这家则愤愤不平,称是对面居民楼的“照妖镜”先挑起了“战事”。
  ——5月13日《现代快报》
  追究事件的起源,在于挂“照妖镜”那户居民太迷信。生意不好,不好好反思问题的症结,却在外窗上安装几面 “照妖镜”,除了对生意兴隆无益,还引起诸多事端。同时安装大射灯反击的那个住户动机也是因为太迷信,整日不安彷徨,反复上门请求拆掉未果就安装大射灯“以牙还牙”,以致激起公愤。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两家人隔空“斗法”可苦了邻居。特别是大射灯的光源污染,侵犯到邻居夜晚休息的安宁权。面对这样的“斗法”局面,有关部门应该积极作为帮助化解,但却都不约而同的将之变成了“残局”:城管部门没有办法对光线进行量化,因此也无法作为执法依据。而环保部门虽有测量手段,但没有执法权,也就无法据此管理。而社区物业似乎也无法处理,就形成了这种“几不管”的尴尬局面。
  除了继续尴尬,对这样的“斗法”更重要的是设法破解,最起码应多些思想道德层次的宣传教育。究其深层次根源,“妖孽”还在于一些思想观念肇事。邻里之间本该互相体谅互相关心和谐相处,不该斤斤计较互相霸气侵权。心中只有自己,不管他人感受,只顾自己权力,不顾他人权力,或只有权力却没有义务,没有公德心,这是一些人的表现,如前不久发生的“高音炮还击大妈广场舞”事件就是这样的例子。
  周边邻居们找不到“说理的人”,只好采取不得已的办法,甚至走上了极端。法律总有“滞后”的时候,邻里和谐也不能事事皆靠法律渠道,面对这样“斗法”,地方城管、环保、综治、居委会等机构组织还是要联手合理积极作为,多做些协调思想方面的工作,清除一些陈旧腐朽观念和道德滑坡方面的“妖孽”,这样的“斗法”就可锐减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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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版:街巷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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