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德城区的毛女士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自己在某小区分得两套安置房,于2013年4月交房,但因个人原因未及时领取房门钥匙。现小区物业针对每套房收取3600元的看管费,对此,毛女士十分不满,要求给予合理解释。
不仅是毛女士,很多市民在领钥匙时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况。2012年12月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新房交付时,如果10天内不领取钥匙,每超出一天,同样要收取业主20元的钥匙看管费。
那么,钥匙看管费是什么费用?这一收费是否合理?
业主:不交看管费,领不到房屋钥匙
10月28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毛女士。据毛女士介绍,由于是拆迁安置房,她当初并没有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只和村委会签订了交房协议。协议上的交房日期是自拆迁之日起1年零8个月,也就是在2012年冬天,但是开发商并没有按时交房。
由于自己和家人一直在外地打工,毛女士不知道小区的具体交房日期,也没有人通知她领钥匙的时间。直到后来,毛女士从其他村民口中得知大家在4月份领了钥匙,她才知道小区已经交房了。
近日,毛女士去小区物业领钥匙,物业告知过了交房日期,每套房子每天要交20元钱的钥匙看管费,两套房子一共要交7200元。 “照这样算的话,晚领几年钥匙,这房子就指不定是谁的了。 ”毛女士很是气愤。
“交房协议中并没有规定晚领钥匙需要交看管费,况且,开发商没能按时交房我们没有说什么,我们没按时领钥匙,却向我们要看管费。 ”物业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要求交钱,毛女士认为很不合理。
物业:运转产生一定费用,收取钥匙看管费是“行规”
针对毛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采访了该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是看管维护费,因为从小区交房开始,物业就开始运转,房屋维护、保安保洁、电梯维修,都会产生一定的费用,因此业主不按时领钥匙,就要缴纳一定的看管维护费用。
“当时开发商和村委会签订有协议,交房日期为4月1日到6日,我们考虑到400多户居民几天时间内交完有困难,就延长了20天,当时我们还贴了通知。 ”工作人员称。
当记者问及收取钥匙看管费是否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许可时,工作人员表示是物业自己核算出来的,并不是物价部门核定后收取的,“像物业费、电梯费等费用需要物价局来定,这是小事,不需要物价局来定。 ”
“我们是有法律依据的,不是乱收费,也算是‘行规’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管是回迁户,还是商品房业主,只要不按时领取钥匙的,都要缴纳看管维护费。
但当被问及有何法律依据,工作人员只是说他们是合理合法收费,却拿不出相关文件,也无法提供其所依据的法律条文。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还有30多户业主没有来领钥匙,如果领钥匙,必须先交看管维护费。
物业协会:钥匙看管费没有依据
那么,收取钥匙看管费是否属于物业公司的“行规”?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记者咨询了德州市物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所谓的钥匙看管费、房屋维护费都是没有依据的,属于乱收费。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业主领钥匙的时间超出了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这期间物业公司运转会产生一定的费用,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一定的物业费是应该的,但是收取钥匙看管费、房屋维护费则是巧立名目的乱收费行为。
该负责人称,有些业主的买房合同中,有超出约定交房时间领取钥匙需要缴纳房款2‰的规定,也是没有依据的。
山东鸿正律师事务所白秋生律师表示,物业只是代理开发商的交房事宜,除非合同上有相关约定,否则业主无需向其缴纳所谓钥匙看管费。遇到此类情况,业主可直接找与自己签订售房或交房合同的开发商或村委会协商解决,要求其交付房屋,如协商不成,可依法提起诉讼。□本报记者 刘平 见习记者 王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