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当前位置:德周刊20130322期 >> 第05版:网闻
“功利式离婚”亵渎了婚姻的神圣



  新“国五条”出台后,由于“20%个税”政策将致使交易成本提高,一些名下有两套房产甚至多套房产的家庭甚至想出了 “离婚”避税的方法。近日,记者从德城区婚姻登记处了解到,连日来,前来办理离婚手续的人比平日多出1倍多,而且许多人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直接去开单身证明。“开开心心的离婚”背后,或许确有政策的漏洞可钻以规避损失或增加收益,但是为了金钱利益而放弃神圣的婚姻契约,这种“功利式离婚”就没有弊端吗?

网友观点

  网友妮妮: “功利式离婚”实际上是假离婚,此举并不道德,是一种欺骗行为,也是一种亵渎法律的行为。一方面会对政府公信力、法律的威严产生影响,并造成国家财产的损失;另一方面,助长了不诚信的现象,败坏了社会风气。
  网友feifei:婚姻是一种神圣的契约,也是一种责任,彼此之间的感情是纯洁、高尚的,牵起的手是不应该轻易放开。如果利益熏心,可以为物质利益牺牲婚姻,就亵渎了婚姻的神圣,那样的婚姻是没有幸福可言的!
  网友夏日香气: “功利式离婚”,体现了夫妻两人心灵上利令智昏的拜金主义思想,完全背弃了当初结婚时的誓言,背离了社会道德,理应受到道德舆论的遣责。为了眼前的利益,假戏真做,弄假成真,伤害的是家庭和夫妻双方,遭殃遭罪的是孩子,虽然或许收获了眼前利益,但失却的是至亲情感,得不偿失。这正是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
  网友春桃: “功利式离婚”的背后反映了人们在利益面前,曾经永结同心、白头偕老的誓言变得苍白和无奈,其实这个更应该从建立健全制度入手,出台更加科学、合理、灵活的政策措施。
  网友求助:为了物质利益,两口子假离婚,既冒风险又让人背后非议,到时阴差阳错,要再找回来,花的精力和金钱就不一定是一套房子所能弥补的。
  网友燕儿:我认为 “功利式离婚”是一种丢车保帅式的行为。试想,你即使通过离婚来达到了利益目的,但这时的夫妻关系却如同被镰刀割过的蒿草一样,又有谁能保证夫妻双方不会再次离婚?到那时,别说你留下一套房子,你就是留下十套,甚或百套房子又如何呢?还不是房没了,家没了,夫妻散了,你们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我看还不如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该退的退,该缴费的缴费为好。那时即使只有蜗居三尺,还是可以和和睦睦,快快乐乐地过日子。
  网友消费者:依 《婚姻法》规定,夫妻 “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而 “避税离婚”是有谋而行,离一次省几十万,乍一瞅似乎很划算:牟利才是王道,在“重大经济利益”面前,感情什么的都成浮云。深一忖却并非如此:此举悖离道德伦理,挑战良俗公序, “为了有尊严的生活,首先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可谓为财抛德, “拣芝麻丢西瓜——得不偿失”!何况 “离婚”有风险,双方需谨慎——提防假戏真做,弄巧成拙。

更多>>  德周刊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功利式离婚”亵渎了婚姻的神圣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5 版:网闻】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