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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德周刊20130118期 >> 第01版:要闻
群众的需求就是我的责任
□邵广坤(禹城市司法局宣传科科长、驻辛寨镇小刘村“第一书记”)
  2012年7月19日星期四多云
“法治文化大院”投入使用
  农民群众法律意识普遍薄弱,修建“法治文化大院”,让群众自觉学法用法是我刚到村里时最迫切的愿望。
  在深入调查走访的基础上,我向刘局长做了汇报,局里投资了2.5万元,对小刘村活动场所进行了修缮,这成了我市第一个农村社区法制宣传示范点。刚建成那天,就有很多村民赶来咨询法律维权方面的问题。
  这个法制宣传示范点有法律图书角、法制夜校、法律咨询服务的功能,因为免费提供法制类图书,每天都有很多村民来这里翻阅法律书籍。
  这些天,我还和同事们一起开展法制讲座、提供无偿法律咨询、发放普法宣传单,给农村社区干部和村民开展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有几位村民还接受了我们的法律援助。
2012年8月8日 星期三 晴
村里有了健身场所
  今天是“全民健身日”,吃过早饭,小刘村张金德就领着孙子往村文化大院赶。 “听说健身器材今天就都能安装好了,俺也赶去凑凑热闹!”张大爷边走边对我说,村里有了自己的健身场所,大家都很高兴。
  一直以来,运动场地不足和体育器材的短缺严重制约着农村孩子的体育锻炼,村民的娱乐活动也极为单调。写好调研报告后,我和局领导一起将争取到的篮球架、漫步机、健身车以及乒乓球台等体育健身器材送到了小刘村村委会。
  2012年11月3日星期六多云
发挥优势多办实事
  最近,局里又将一批价值3万多元的办公设施送到辛寨社区和小刘村,这批办公设施的投入使用,使已建成的社区功能更加完备,设施更加齐全,受到社区居民的欢迎。
  近半年来,我通过多方沟通和协调,已经筹集了9万元,用于购置健身娱乐器材、整修办公场所、建起法治文化大院和改进办公设施。今后,我们还打算陆续向辛寨社区和小刘村赠送一批图书、电脑和电视机,使社区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赵帅路莉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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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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