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当前位置:德周刊20120720期 >> 第6版:往事
宁津杂技的历史渊源





  在宁津县文化艺术中心,杂技文博馆内陈列着成百上千件文物,有渤海军区同乐武术马戏团抗日战争时期活跃在一线的通行证,有杂技艺人使用过的道具,更有徒手走钢丝横穿黄河第一人杨云用过的椅子及钢丝。千百年来杂技缘何在宁津这片土地上一直根深叶茂、绿树常青,引发笔者探本溯源的浓厚兴趣。

  明朝时期,宁津杂技尤为兴盛

  宁津杂技始于秦、汉,兴于唐、明,盛于清末民初。据考证,《汉书》、《史记》、《述异记》以及《宁津县志》均对“冀州”的“蚩尤”、“角抵戏”(杂技古称)均有记载。 “蚩尤氏头有角与黄帝斗,以角抵人,今冀州为蚩尤戏。”南朝文学家任昉在《述异记》中写道“冀州有乐,名蚩尤戏。 ”宁津杂技实肇端于此。
  唐朝以后,宁津杂技在民间广为流传,至明代进入兴盛时期,当时宁津县黄家镇及附近村庄(统称南北八寨)成为中国民间杂技的重要集聚地。野竹李村就在南北八寨之中。
  明清时期,位于宁津县南北八寨中心地带的黄家镇杂技古庙会应运而生。杂技古会从农历八月始,至十月结束,是中国杂技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大型古会,俗称“九月会”。杂技界流传的“不赶九月会,不算生意人”之说概缘于此。古会期间,散布全国各地的杂技艺人纷纷云集黄家镇,各显本领,相互切磋技艺,收徒组班,买卖道具和各种驯兽,故有“艺分百种,戏称千台”之说。

  清朝末年,杂技专业村颇负盛名

  说起传承还得从杂技专业村大曹镇野竹李村说起。该村地处冀鲁边界,历史上隶属关系几度发生变化,一个不足200户人家的普通村庄,人口不足千人,但它在杂技界颇负盛名,刘家门、齐家门、苗家门的创始人均出自该村,对宁津杂技艺术门派的形成和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渊源。
  清光绪年间,慈禧太后大摆72道皇会,宁津县野竹李村“艺人张”顶竹杆过城门位列皇会之首,成为当时名扬紫禁城、声震杂技界的风云人物。
  清朝末年,野竹李村的杂技活动曾出现过一段全盛时期。当时,这个不足百十户的小村,能出百十个“大把式”和60多付“挑子”。
  这些“大把式”不但本人杂技基本功扎实、全面,会演多种杂技节目,而且还能编排构思,训练徒弟,管理班团,组织演出,在班团内担当班主的角色。每年黄家镇杂技古会上,近则宁津、吴桥、天津、沧州、聊城,远则安徽、江苏、辽宁、吉林、黑龙江的杂技艺人纷纷慕名而来,投在野竹李的 “大把式”名下各事其主。组织起百余个杂技班团,分赴各地演出。
  “大把式”手下的“班底”大都是本村的杂技艺人或是自己的亲戚、徒弟。这部分艺人被称之为“底包把式”。由外地而来的艺人通过与野竹李的“掌穴的”多次共事,认为这里“掌穴的”班主义气厚道,不坑害艺人,而且会管理、善经营,跟着这样“掌穴的”能挣到钱。而“挑子”则投资少,底子薄,道具简单,行动灵活。一条扁担两只筐,所有的道具行李一担挑。当时流传的“宁吴二县,鸡毛变蛋,出门不捎盘缠”的俗语。

  创办杂技专业学校,杂技不断丰富创新

  为使宁津杂技这一文化瑰宝绽放异彩,该县于1956年成立了县杂技团,他们大胆创新,充分借鉴体育、舞蹈、戏曲等艺术的训练方法和演出技巧,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杂技艺术的表演形式和方法。
  1959年组建了山东省当时唯一一所县级杂技专业学校,改变过去以家庭为单位的传承方式。先后为全国各级杂技艺术演出团体培养输送了2000余名杂技艺术人才,这些学员中有50余名参加过出国演出,有20多人曾获国内外杂技比赛大奖。
  为让杂技文化发扬光大,该县先后出版《宁津杂技史话》《宁津杂技》等杂技艺术史论、县财政每年拨付20万元杂技艺术专用资金,2008年,刘家门第四代传人刘俊昌被省文化厅确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宁津杂技传承人。投入2.8亿元的宁津县文化艺术中心落成,杂技文博馆建成免费开放,先后接待参观者5万多人次。该县的另一公益性杂技文化展示平台——投资5亿元的康宁湖杂技文化主题公园也已竣工。公园通过雕塑、名家展示、文化墙、杂技表演等展示宁津杂技的历史和精妙,让身边的宁津人时刻浸染在杂技文化当中。
  目前,宁津杂技团及民间团体近百个,足迹遍布全国。他们不断丰富创新表演形式和方法,其演技更是以“惊、险、奇、美”而闻名。一年演出达成千上万场次。宁津杂技团还多次应邀赴韩国、泰国、沙特、俄罗斯等30多个国家进行演出,受到广泛欢迎。
□宋立忠

更多>>  德周刊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宁津杂技的历史渊源
  本文所在版面
【第 6 版:往事】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