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立法为见义勇为者“撑腰”值得期待
  22日下午,安徽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第一次审议了《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草案)》,《条例》将为“侠义哥”撑起“保护伞”。
(据2月23日《市场星报》)
  近年来,见义勇为陷入 “英雄流血又流泪”窘迫境地的事件屡见报端,见义勇为者遭遇的尴尬令人心寒,让人困惑。很多见义勇为者身负重伤,甚至牺牲了生命,却也无法获得 “见义勇为”称号,更无法获得应有的待遇等等,这一类的现实困境,导致人们“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该出手时不敢出手,以至于 “不敢扶,扶不起”,路见不平无人敢 “吼”。
  安徽省以立法形式,出台了 《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护条例 (草案)》,为见义勇为者撑起了 “保护伞”。 《条例》对见义勇为的认定以及对见义勇为者应有的待遇和保障,都进行了明确细化。诸如 《条例》第二条规定: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或他人生命财产的都属于见义勇为;对县级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和省级 “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见义勇为者,享受县、省级劳动模范 (先进工作者)待遇;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抢救的费用,可依照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责任人、受益单位承担等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条例》彰显了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和关爱,为见义勇为者解决了后顾之忧。见义勇为者往往要冒着很大的风险,需要有奋不顾身的勇气和敢于牺牲的奉献精神,这本身就是一种宝贵财富。针对见义勇为经常遇到的窘况,政府应承担起主要责任,从完善社会体系出发,为见义勇为提供更多、更完善的制度保障。我们的各种制度,主要目的是为了弘扬正气,促进社会文明。因此,通过立法形式,让见义勇为的英雄们受到社会的足够保护,彰显法律对见义勇为者的呵护和人性化关爱,十分必要。尽管见义勇为并不是对所有公民的要求,但社会毕竟需要更多的见义勇为者。见义勇为需要法律制度体系的强力保障,制度保障水平决定了见义勇为的涌现率,决定了社会风气的好坏。
  时下,见义勇为者不是多了,而是少了。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是由于当下见义勇为法律保障制度的缺失,最终使见义勇为者精神上得不到慰藉,物质上没有保障,后顾之忧没法解决,到头来“英雄流血又流泪”。我们的社会需要见义勇为的精神,但见义勇为的风险和责任不能由英雄个人来承担。只有像安徽省的做法那样,为见义勇为者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为见义勇为者撑起“保护伞”,那么这个社会才会有更多的见义勇为英雄出现。
  为见义勇为立法保护,值得期待。
□吴玲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立法为见义勇为者“撑腰”值得期待
  本文所在版面
【第 3 版:声音·人防】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