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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处革命文物入选省革命文物名录

  本报讯(郑伟)日前,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山东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我县潘庄烈士碑和齐河革命烈士纪念碑入选。
  据悉,本次革命文物遴选标准根据国家文物局相关要求,包括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相关的史迹、实物和纪念设施;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含抗日战争)相关的史迹、实物和纪念设施;近代以来著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相关的史迹、实物和纪念设施等。时间跨度从1840年至今。
  下一步,我县将不断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传播,做好革命旧址的保护展示。同时充分发挥革命文物服务大局、资政育人和推动发展的独特作用,把革命文物利用好、革命传统弘扬好、革命文化传承好,讲好齐河革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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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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