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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学会举办“依法整治邪教的实践与思考”法学沙龙活动
  本报讯(通讯员 曹现华)为依法有效整治邪教问题,进一步提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社会力量进行防范打击邪教的能力和水平,8月10日,县法学会组织举办“依法整治邪教的实践与思考”法学沙龙活动,政法各部门的法律工作者、法学会会员代表参加活动。
  与会人员围绕邪教组织的现状、特点、危害及依法打击等情况展开了激烈讨论。
  县委610办副主任、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路强同志简要介绍了我县反邪教当前面临的形势及发展动向。他认为,各类邪教组织是社会毒瘤,公开反党、反政府、反人民,恶意丑化政府形象,严重威胁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必须依法惩处,严厉打击。我县邪教问题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农村地区,邪教组织的蔓延是基层党组织软弱疲散和群众防范意识淡化的表现,整治这一部分地区防处邪教工作,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好群防群治力量至关重要。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丽同志认为,面对邪教问题,我们应当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合力打击,分化瓦解。对于司法机关来说,对于实施组织、利用邪教进行各种犯罪活动的行为,应该依法严厉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强化帮教,防止再犯。应该建立专门机构矫正邪教人员,对邪教人员进行集中法治教育转化,让其认清邪教组织的严重危害性。对现有的邪教人员应加强监管,建立相关的资料档案,经常走访、谈心;对已转化的邪教人员,要进行定期回访,掌握其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防止再犯。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王玉芝同志认为,邪教组织通过蒙骗蛊惑腐蚀群众思想达到控制群众的目的,并且通过相互感染的方式传播,速度较快,我们必须及早发现,及早控制,及早消灭。对现有的邪教人员,应加强监管,建立完善相关资料档案,经常开展走访、谈心;对已转化的邪教人员,要进行定期回访,掌握其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防止再犯。同时,注重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建立乡村文化广场和农家书屋等方式,丰富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铲除邪教滋生的土壤,弘扬崇尚科学的良好社会氛围,从根本上瓦解邪教传播的途径。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邪教问题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等特点,邪教人员往往受家庭因素影响较大,思想较顽固,一旦深陷其中无法正视其现实危害性,偏离现实轨道越来越远。在打击处理邪教问题过程中,要在法治框架内,坚持抓早打小,做到露头就打,对邪教组织及其违法活动形成有力震慑;要紧紧依靠法治,合理把握法规政策界限,从宽确定打击范围和尺度,引导受邪教裹挟群众尽快回归正途。
  本次法学沙龙活动准备充分、紧贴实际、讨论热烈、收到良好效果,为我县依法整治邪教提出了诸多有益的意见建议,取得了圆满成功。县法学会将立足职能定位,在积极投身法治实践中强化担当,扎实开展反邪教法学理论研究、法治宣传教育,繁荣法学研究,为加快反邪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进程,充分发挥智库作用,提供良好的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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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齐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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